| 商務部5月2日發布消息,商務部收到陶氏化學公司與杜邦公司合并案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經審查,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此項經營者集中。
2016年3月21日,商務部收到本案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經審核,商務部認為該申報材料不完備,要求申報方予以補充。5月6日,商務部確認經補充的申報材料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此項經營者集中申報予以立案并開始初步審查。6月4日,商務部決定對此項經營者集中實施進一步審查。經進一步審查,商務部提出了對本案的競爭關注。9月2日,經申報方同意,商務部決定延長進一步審查期限。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屆滿時,申報方申請撤回案件并得到商務部同意。11月17日,商務部對申報方的重新申報予以立案審查。商務部認為,此項集中對中國水稻選擇性除草劑市場、水稻殺蟲劑市場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對全球酸共聚物市場、離聚物市場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目前,本案處于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13日。
商務部審查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此項集中,要求:
剝離杜邦用于水稻選擇性除草劑活性成分甲磺隆、四唑嘧磺隆和僅包含上述活性成分的制劑及所有相關產品登記和等待中的產品登記;剝離內容包括所有相關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員工;剝離杜邦水稻選擇性除草劑研發產品[研發產品A]和[研發產品B];剝離杜邦與水稻選擇性除草劑相關的全球科技部門和地區性開發部門。
剝離杜邦用于水稻殺蟲劑的活性成分溴氰蟲酰胺、氯蟲苯甲酰胺、茚蟲威和僅包含上述活性成分的制劑及所有相關產品登記和等待中的產品登記;剝離內容包括所有相關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員工;剝離杜邦與水稻殺蟲劑相關的全球科技部門和地區性開發部門。
剝離陶氏的酸共聚物業務,包括相關生產資產、客戶合同和銷售記錄、供應合同、知識產權和運營協議等。
剝離陶氏的離聚物業務,包括相關產品、客戶合同和銷售記錄、知識產權和生產協議等。
陶氏化學于1947年在美國設立,成立時間最早可追溯到1897年,是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陶氏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學公司,主要從事塑料及化學品、農業科學、碳氫化合物、能源產品和服務等業務。
杜邦于1915年在美國設立,成立時間最早可追溯到1802年,是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杜邦主要從事多種化學產品、聚合物、農用化學品、種子、食品配料及其他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
根據陶氏和杜邦于2015年12月11日簽訂的協議,兩公司將通過“平等合并”方式合并,并更名為陶氏杜邦公司。陶氏和杜邦的現有股東將分別持有合并后新實體約50%的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