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本身已具備證明的作用,有些單位還要求證明“我就是我”、“我爸是我爸”等。
出門辦事,難免會遇到要開證明的時候。而在大家辦理證明時,時常有人會被要求開具一些“奇葩證明”,比如證明“我就是我”、“我爸是我爸”等等。這些讓人苦笑不得的證明看似像網絡段子,卻真實的發生在我們身邊,不僅辦理的人頭疼,開具的 人也頭疼。
如今,國家相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解決“奇葩證明”的問題,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日前,公安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起草了《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和《關于印發〈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借此解決“奇葩證明”的問題。
據意見稱,有關單位要求群眾開具證明或者提供證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據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是公民憑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依法不屬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職責的證明事項,由主管部門負責核實。
意見表示,作為公安機關簽發的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本身就已經具備了證明的作用,因此一些單位在辦事群眾已經拿了相關證件,還被要求證明“我就是我”、“我爸是我爸”的,派出所將不再出具證明。由此也可以看出,意見是在為派出所“減負”,解決一些地方和領域存在的要求群眾到公安派出所開具證明過多過濫、缺乏統一規范的問題,讓群眾辦事更便利。
此外,針對意見相關內容,12部門也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通過電子郵箱(zagljzm@mps.gov.cn)發送郵件、公安部官方“頭條號” 新聞鏈接下留言、向“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賬號相關鏈接下留言發送私信或留言、寫信至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
最近這段時間,不少地方的派出所吐槽相關單位要求群眾開“奇葩證明”的新聞,被無數網友點贊。對于基層派出所來說,其實他們幾乎天天都能遇到群眾來開各種各樣的“奇葩證明”,不少證明所需要出具的證明材料都不是由公安機關簽發的,卻也被相關單位要求來派出所開具。
“奇葩證明”每天都有一兩起
4日上午,家住重慶渝中的李畫(化名)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來到渝中區公安分局上清寺派出所,要求民警為他開具一份“更名證明”。面對李畫的需求,讓民警也有些無奈,因為在李畫的戶口簿上,曾用名一欄里寫的有他之前使用的名字。
“對方不認,說必須要有更名證明,證明我以前確實是用那個名字的!崩町嬁嘈χf,自己也是因辦事單位要求才來的,否則自己也不會去開具這么莫名其妙的證明。
對于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上清寺派出所社區警長毛陽麗介紹,在日常工作中,一天他們大約要辦理五到十個證明,有的關于基本信息的證明兩三分鐘即可完成,有的證明可能需要幾個小時才能核實開具!氨热缒甏眠h的下鄉證明、死亡證明!泵桘愓f,證明這些內容的材料很多沒有上網,所以要查紙質檔案,比較耗費時間。
在每天處理的證明中,有一到兩起是派出所無法查實、或者是“奇葩”的證明。毛陽麗提到,比如婚姻關系證明、單身證明,這些本應該又其他部門開具的證明,相關單位卻要求辦事群眾來派出所開具,讓民警很是苦惱。
身份證、戶口簿的證明力不如“一紙證明”?
除了無法查實的證明,更多的則是要求開“奇葩證明”。前段時間,有一位群眾來上清寺派出所要求開具“房屋結構證明”,這個證明還是民警第一次聽說。毛陽麗說,因為這位群眾準備賣房,對方要求他除了要有房產證外,還要拿出證明自己的戶型與樓上樓下的面積是一樣的,“這種證明讓我們也沒辦法開呀,我們也不是專業的測量機構呀。”
此外,類似“我就是我”、“我和兒子是母子關系”、“我的孩子是獨子”的證明,也有出現在上清寺派出所內。毛陽麗認為,這些證明其實可以通過相應的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就可以實現證明,結果相關單位卻不承認這些證件,還要求辦事群眾例外開具紙質證明。
“一些單位要求群眾找派出所證明的東西,其實都已經顯示在了公安機關簽發的證件上。”毛陽麗說,這些簽發的證件本身就具有極高的證明力,卻在有些時候不如派出所蓋了鮮章的一紙證明“好用”,這種情況本身就有些“奇葩”。
沒有權限沒法辦理,民警只能幫忙聯系
其實,民警也有些無奈。一些單位讓辦事群眾來派出所開具“奇葩證明”,本身就已經讓這些群眾多走了不少路,如果這些證明不是由公安機關開具的,少數群眾可能會充滿怨言。“我們有時真的不是不開,是實在沒有權限!泵桘愓f,就拿結婚離婚來說,檔案都是民政部門管理,派出所真的無法去證明。
有時候,看見辦事群眾累得滿頭大汗來開“奇葩證明”,民警也會動惻隱之心,盡量幫他們解決證明的問題!暗@樣做,對于我們自己來說也是承擔了一定的風險!
對于無法開具的證明,民警也會與要求開具證明的相關單位、負責簽發相關證件的部門取得聯系,幫群眾聯系好,讓群眾去辦理。只要有能力,就會盡量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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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類證明派出所不再開具 9類證明視情況開具
根據《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安派出所共有3大類20小類證明不再開具。
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等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9類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別。4、公民身份號碼(含15位升18位證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貫。9、公民戶籍所在地住址。
二、居民戶口簿能夠證明的5類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1、戶口遷移情況。2、住址變動情況。3、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和更正情況。4、注銷戶口情況。5、同戶人員間的親屬關系。
三、需要證明的6類事項,根據情形分別由主管部門出具證明、使用部門核查,或依法辦理公證,涉及公安機關職責的,公安機關提供必要協助,或由相關部門向公安機關核查:1、婚姻狀況。2、文化程度。3、正常死亡或者經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的非正常死亡。4、異地居住退休人員向社保部門申領養老金。5、因公民個人或相關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填寫、錄入登記信息發生差錯,導致與戶口簿、身份證、護照信息不一致的。6、當事人未登記戶口。
此外,對于無法用法定身份證件證明的9類事項,公安派出所可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辦理:1、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2、注銷戶口證明。3、親屬關系證明。4、被拐兒童身份證明。5、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6、非正常死亡證明。7、臨時身份證明。8、無犯罪記錄證明。9、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