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男子戀上朋友妻,表白之后女方并未動容,因情生恨,該男子竟多次發短信、打電話進行騷擾,短短四個月內,編發數千條短信。先是內容挑逗、言語曖昧,逐漸短信內容充滿騷擾、恐嚇、威脅,在均未得到回復后,男子甚至在網上散布女子虛假信息,揚言要與女子老公決斗,女子無奈之下,報警求助。
10月16日,北碚區公安分局水土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的報案,稱有人通過電話、短信騷擾她。據悉,自今年6月至10月,她就屢屢接到一相識男子的電話或短信,電話、短信內容充滿挑逗、曖昧,甚至恐嚇與威脅,這讓她痛苦不堪,此事甚至已經影響到其家庭和睦。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抓獲違法嫌疑人王某。
據了解,王某,男,現年43歲,北碚人。2011年10月,他與該女士的老公相識,隨著交往的深入,2012年6月份,王某一家就與該女士一家結成“干親家”,兩家經常一起吃飯、喝酒。
今年6月以來,王某發現自己已經“戀”上了“親家母”,在向其表白受挫后,開始用兩個手機號編發大量短信、撥打電話進行騷擾。
“只要有空我就不停地打她電話,一天至少幾十個!睋`法嫌疑人王某交代,“她不接我電話,我就發短信,24小時不間斷地發,每個時段都發過信息!
據警方調查,王某在短短4個月內,編發短信多達數千條,內容充滿挑逗、曖昧,甚至恐嚇與威脅。
在掌握大量證據后,近日,北碚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律師說法:
重慶鼎凌律師事務所張超律師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案中,王某為了追求朋友的妻子趙女士,向她發送了數千條短信,屬于多次發送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所以,北碚警方按照上述規定對王某處以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并無不妥。此外,王某也是有婦之夫,這樣做也是對婚姻的不忠,屬于《婚姻法》的禁止范疇。
張超律師提醒,雖然人的感情是無法通過外界手段來約束的,但是感情外化成行為時就要受到法律的調整,應當在適當的條件下采取適當的方式來表達情感。
法律尊重和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這不僅是社會道德的的要求,而且在法律上,為了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也是規定了夫妻忠實義務。王某這樣的行為不僅給趙女士的生活造成了干擾,還傷害了與朋友之間的友情,更是對他妻子的不忠,對婚姻家庭的不負責任。希望通過這次的教訓,能讓他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妥之處。 |